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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年少数民族预科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
发布者:预科学院 发表时间:2022-11-01 来源: 浏览次数:

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预科生顺利完成学业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、民族班管理办法》(教民〔2015〕5号)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<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科教〔2019〕19号)文件要求,依照《teptep官方少数民族预科生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本字〔2021〕90号),现开展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2022年11月1日~11月13日

二、评定对象

少数民族预科生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自主培养的2022级少数民族预科学生,原则上必须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三、等级设置与名额分配

少数民族预科生助学金设两个等级,一等助学金:19人,4500元/人;二等助学金12人,3000元/人。

四、申请流程

1.个人申请

学生本人11月4日前填写《少数民族预科生助学金申请表》(见附件1)提交至辅导员。

2.民主评议

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初评申请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和等级,并将初评结果上报预科学院。

3.学院审核

预科学院认真审核初评结果,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审核,填写审批意见,并以公开的方式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

4.学校审批

预科学院将助学金评定结果上报本科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将通过审批的学生名单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留存备案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预科学院组织2022级少数民族预科生认真学习《teptep官方少数民族预科生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》精神。

2.学生如对班级评选结果有异议,可向辅导员和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反映。

3.少数民族预科生助学金评定实行院、校两级公示。学生如对学院、学校公示结果有异议,可向本科生院反映。

学校举报电话:029-81891099

学校举报邮箱:xgczzb@163.com

现场举报地点:南校区行政楼216室

学院举报电话:029-81891097

学院举报邮箱:yuke@xidian.edu.cn

现场举报地点:南校区行政楼214室

4.在少数民族预科生助学金评定和发放过程中要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严禁不进行公示、拆分等违规行为,严禁提取班费等挪用助学金的违纪行为。对所有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,本科生院将联合学校纪委共同查处,对于经查明属实的将严肃处理。

5.少数民族预科生助学金属于助困类型资助项目,获得此项资助学生要妥善使用助学金,用于日常基本生活花销等合理项目。

联系人:呼西塔尔

联系电话:029-81891097

电子邮箱:huxtar@xidian.edu.cn

本科生院

2022年11月1日

上一条:关于对2022级少数民族预科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开展2021级少数民族预科生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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